关于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拟立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等标准化有关规定,按照本会规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2025年4月27日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标委会”)召开立项论证会,组织专家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申请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的《成人住院患者血糖数智化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经答辩、协商一致,通过专家书面表决5/5审定同意,拟对该两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经“标委会”主任委员、本会常务理事会按程序审批同意,现在本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两项拟立项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4日),以实名制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紫 苏 文 术
电 话:0571-85851506
邮 箱:429664124@qq.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道溪沁街258号知识产权创新产业园A座305
附件:拟立项团体标准信息表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5年4月28日
浙数医【2025】10号-关于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拟立项的公示.pdf